跟踪报道
本报于2012年4月20日刊发《淮阳县临蔡镇:六个村300亩麦苗发黄枯死》一文后,淮阳县工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责令经检大队对产品进行抽样,并报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
记者在淮阳县工商局了解到,据安徽中科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显示:“河南史丹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氮、磷、钾含量分别为0.5%、0.4%、0.3%,总养分为1.2%,而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为总养分不低于43%,属不合格产品;“河南史丹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活性胺酸鳞钾酵菌肥”氮、磷、钾含量分别为0.2%、1.4%、0.5%,总养分为2.1%,而国家技术要求为总养分不低于38%,属不合格产品。
据淮阳县工商局调查统计,“河南史丹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和“高活性胺酸鳞钾酵菌肥”在淮阳县临蔡镇6个行政村销售有566袋,涉及到77户农户,439亩小麦。
据了解,“河南史丹利肥业有限公司”是在河南省工商局核准的名称,由周口市工商局注册,生产基地在淮阳。周口市工商局注册科的负责人电话中告诉记者,该公司因涉嫌造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依法于2011年12月26日吊销其营业执照。
“河南史丹利肥业有限公司”不合格复合肥坑农事件,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