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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省纪委再曝光5起典型案件 [收藏主题] 本贴被认定为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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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15/5/12 10:46: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加班费,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主任刘树明履行责任不力,给予记过处分。

  2.唐山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李鹏,公车私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灵寿县公安局科员李俊发,为其女操办婚宴,未按规定向县公安局纪委报告并违规收受礼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纪委书记刘志敏,履行责任不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昌黎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刘广敏,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内丘县内丘镇东寨阳村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张顺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村委会委员邱兵戎、邱兴林,村会计杨美勤党内警告处分。

  承德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承德市发改委干部李富中(正处级待遇),在任市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购买车辆,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富中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的车辆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2.承德县张唐铁路指挥部副指挥长李福民(副处级),2002年6月至2013年4月,在任承德县总工会主席(副处级)期间,套取财政资金用于“送礼”、违反规定向职工发放奖金补贴,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福民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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