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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鸡泽一农民莫名其妙成了被告还输了官司 [收藏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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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19/4/30 7:44: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杨伟广)4 月 23 日,邯郸市鸡泽县店上乡东柳三分支农民王某光苦恼地说,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了被告还输了官司,为此他跑了近两个月数十次到鸡泽县人民法院 " 讨说法 ",但至今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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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王某光讲,他 2018 年 2 月 27 日在鸡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隍信用社存了一年定期存款 10000 元。2019 年 2 月 27 日存款到期,当天上午他拿着存折来到城隍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在 2018 年 10 月 11 日鸡泽县法院执行局从王某光的这个存折上划扣走了 2347.17 元 。对此,王某光感到很惊诧,也不明白法院为什么要从自己的存折上扣钱。2 月 27 日下午,他急忙赶到鸡泽县法院询问,执行局董局长在电话中表示 " 绝对不会执行错,你去找民事庭李法官询问吧 "。因为李法官没在,第二天上午,王某光又来到离家十多里外的鸡泽县法院,李法官表示听说了村里有两个王某光,系重名,于是立即给原告申某打电话叫其来当面对质,半个小时后,申某一见王某光,连忙说 " 我不认识他,弄错了!" 当场,李法官让申某抓紧自行解决此事。
  原来,店上乡东柳三分支还有一个叫王某光的农民,他四五年前卖过种子化肥,欠了开农资门市的申某一笔农资款迟迟未给。因此申某起诉了他。但这个卖种子化肥的王某光年龄较小,这两三年也不在村里居住了。
  2月29 日上午,申某打电话约王某光在县城见了面,但只答应退还 2347.17 元。王某光表示因为对方失误,给自己的存款利息造成了损失,另外他已经往县城跑了三趟,还产生了误工费和交通费。结果双方不欢而散。
  从 3 月 1 日起,除了节假日,王某光几乎每天上午都去鸡泽县法院 " 讨说法 "。他表示,最终董局长表示给处理此事,态度挺好,说话也很客气,可总是称过两三天解决,这一拖就到了现在。因为耽误自己务工,来回次数也一天天多了,王某光索要的误工费、交通费等也越来越多。
  王某光苦恼地说:" 既然申某错把我当成了被告,我家里常年有人,为什么从来没有接到传票,也没人让我去开庭,更没有收到过法院判决书啊?"
  4 月 23 日,记者拨通了鸡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董局长的电话,他解释说是原告申某弄错了,向法院提供了现在这个王某光的身份证号,因此要由申某承担相应责任,王某光到法院找后的第四天,申某就把 2347.17 元钱和 200 元利息款都退到了信用社,但王某光索要二三千元其他损失费,申某不同意。3 月 22 日,鸡泽县法院还作出民事裁定书 " 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 "。同时董局长表示,作为法院,公家的钱不能随便掏,因此建议王某光可以起诉申某和鸡泽县法院,最后判决赔偿他多少就拿多少。
  对此,王某光不能理解和接受,他无奈地说:" 我只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农民,招谁惹谁了?为什么要去打官司啊?还要去告法院,这不是个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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