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未办理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石家庄居民请抓紧 [收藏主题] |
shijiazhuang 发表于:2017/2/10 15:43: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未办理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石家庄居民请抓紧 燕赵都市报记者李春炜 石家庄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将于2月15日结束,已参保居民缴费将于2月28日结束。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特别提醒:请未参保、未缴费的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对象为:
初次参保的凭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到所属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新迁入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石家庄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由亲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城乡居民首次办理医保登记及缴费后,以后年度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办理医保信息变更。 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和二级伤残居民、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时除按规定出示有关证件外,还应出示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分享到 | |
当然是为石家庄市的农民办事说话 | |
支持(0) | 反对(0) 顶端 底部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