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河北省肥乡县
受肥乡县62所幼儿院院长的委托,特发此稿件,希望有关部门关注,使问题早日解决,我手里有他们给的委托书。
肥乡县62所幼儿院院长共同要求县政府和文教体局兑现“肥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肥政办<2007>2号)”和“肥乡县文化教育体育局(肥文教体通<2007>19号)”上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肥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乡县2007年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肥政办〈2007〉2号)”指出:“1.对不符合规划的无证幼儿院,结合所在乡政府和县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2.为进一步明确各乡(镇)政府和乡中心校在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职责,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县文教体局与各乡镇中心校分别签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3.为确保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对按时完成幼儿园建设任务的,县政府给予乡政府表彰奖励;凡在幼儿园建设过程中认识不到位,工作拖拉,应响“普三”验收的,给予乡政府主要领导党政纪处分,乡中心校校长免去职务。县有关部门在幼儿园建设中因推委扯皮,影响幼儿园顺利进行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肥乡县文化教育体育局关于依法取缔无证民办幼儿园的通知(肥文教体通〈2007〉19号)”指出:“各中心校校长是取缔辖区内无证民办幼儿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取缔无证民办幼儿园负总责。各中心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取缔任务,凡在8月1日前完不成取缔任务的,县文教体局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 肥乡县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督导检查细则(6----1)”指出:“1.乡镇政府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乡镇政府的财政安排有用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基金。2.坚持政府拨款、举办者筹款、幼儿家长交费、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幼儿教育经费。3.全面建设规范化幼儿园(或标准化小学附设幼儿班),积极建设与发展示范性幼儿园。乡镇办好一所以政府投入为主、独立设置的中心幼儿园。”
现在是2008年7月22日,离县政府给幼儿园兑现马上就是一年,期间他们多次找文教体局、县政府、县信访局,都是来回的推,没有丝毫解决。
笔者曾打电话给文教体局办公室郭主任了解情况。2008年7月15日,郭主任来到〈河北农民报〉肥乡报友俱乐部,他说:“我来文教局工作才四个月,前面的详细情况不很了解。关于取缔无证幼儿园的事,局长安排我去邯郸市和邯郸县找取缔无证幼儿园的法律依据,但是没有找到具体可操作的详细有关文件。关于经费投入,文教局的意思是只建一所由政府投资的中心幼儿园,再就是县财政没有钱,给民办幼儿园拨不起款。”
我们〈河北农民报〉肥乡报友俱乐部认为:“有没有法律依据是政府的事,既然政府出台了文件,就应该给予兑现。如果政府不兑现相关文件的承诺,将影响政府的公信力。现在的政府文件我们是执行还是不执行?谁知道政府这次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认为这是典型的政府不作为!郭主任只承认一种投资方式,其他投资方式就不该写进文件当中去,这样不会让人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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