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冷冰 张毅
据新华社报道 今后,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经营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酒楼,须在开业前征求当地行业组织的意见……记者8日从商务部获悉,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S /T 10426-2007),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餐饮业零售额达到5813.7亿元,同比增长18%。然而,目前,我国的餐饮业仍然普遍存在着网点多而散、规模小而乱、行业标准缺失、企业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等特点。
此次颁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是我国首部针对餐饮企业制定的推荐性规范,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规范分别从运营场地、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卫生安全、后续处理等多个方面对企业资质及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是餐饮行业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性标准。其实施有利于规范和指导餐饮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餐饮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收开瓶费不做明示 餐馆输官司
因为没有在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要加收开瓶费,2006年12月,北京湘水之珠大酒楼被海淀法院一审认定其收取100元开瓶费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判决其返还100元。同月,湘水之珠大酒楼提起上诉。之后,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市消协联合发布声明:设置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或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收取开瓶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2007年6月26日,市一中院二审认定湘水之珠不能证明事先曾经对收取开瓶费进行了明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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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酒家依"行规"无视法规 "开瓶费"纷争何时了< R>
漫画:开瓶费 中新社发 谢正军 摄
自带酒水到饭店宴请朋友,饭店该不该收取开瓶费?春节临近,消费者和餐饮行业的此类纠纷有所增加。尽管京沪等四个城市的消费者协会早些日子已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收取“开瓶费”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然而,这项声明并未打破餐饮业的行规。解放日报记者最近走访多家中高档酒家,除少数几家明确表示允许自带酒水并不收取开瓶费外,多数酒家都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如果实在要带,都要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开瓶费。
肇嘉浜路上一家饭店规定,自带酒水按该店同种酒水标价的30%收取服务费,比如,一瓶500毫升五粮液锦绣前程标价568元,就要收取170元的开瓶费;1994年产长城干红每瓶258元,收取开瓶费77元;芝华士威士忌开价388元,收取116元开瓶费。记者又到超市对比这几种酒的价格,同样的五粮液零售价为278元、长城干红93元、芝华士125元,如果按箱买,还可以打折。这样算起来,饭店至少把酒价翻了一倍。
采访中,许多消费者表示,带着酒水到酒店消费,是迫于酒店过高的酒价。最好的办法是酒店降低酒水价格,企业让一点利,消费者多得实惠,也就没有开瓶费之争了。市消保委也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不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且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餐饮行业不应该高价出售酒水获取暴利。
对此,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段福根表示,行业协会不主张消费者自带酒水,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利益,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认定责任。他同时指出,本市餐饮行业在多年前就实现企业自主定价,饭店享有充分的定价权,应该根据各自的市场定位来确定酒价,并不一定要以超市的零售价为标准。 不少餐饮业经营者表示,饭店酒水的利润并没有市民想象的那么高,作为服务业,饭店在服务过程也是产生价值,菜品和酒水的价格其实都包含了服务费,除酒水进价外,还要综合考虑装修、房租、人工等因素。
一些市民认为,政府放开餐饮行业价格,也不等于完全不干预,不能让饭店酒水菜单形成“价格同盟”,以至于大小饭店都标出远高于市场零售价的高价。大家认为,应按照饭店的规格档次设定不同酒水价格,进行明码标价,使每一位顾客跨进酒店大门就了解到大致消费水平。栾吟之 卢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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