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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民滥伐266株林木
http://www.nongmin.com.cn 农民互联网 (2007-8-17 9:06:59) 来源:扬州晚报

  扬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琴 林光明 记者 周毅)近日,江苏省仪征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对3村民作出一审判决。

  200512月,月塘乡戴云组戴某等3村民代表以村组缺资金安装自来水为名,找到住在该组的月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某,告知他们欲砍伐田埂上的防护林木卖钱。李某在明知农林采伐需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仍找到分管林业的该中心同为李姓的副主任商议,对方擅自同意。200512月至20061月,在他们越权同意下,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戴某等3村民代表滥伐防护林意杨树266株,致使该组林木遭到严重破坏,田地水土防护受到威胁。最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该中心涉案的正副主任免予刑事处罚;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戴某等3被告1年至3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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