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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散发侮辱性传单 灞桥一村民受害无法维权
http://www.nongmin.com.cn 农民互联网 (2007-8-16 9:02:20) 来源:华商报

  记者 王宜墨 实习生 王宏录 为您讲述 “这上面说的好像是你。”810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村村民孙师傅再一次看到侮辱自己的传单时气愤不已。自2004年有人在村中散发这些严重败坏孙师傅声誉的传单后,他已经是第三次看到这“害人”的东西了。“太可怕了……”昨日上午,拿着那张传单

,孙师傅气愤得双手颤抖。传单上的大标题写着:“狄寨村孙××勾引……”下方的文字污秽异常,不堪入目,还配上了同样令人恶心的裸女照片。而就是这样极具侮辱性和攻击性的传单,在村中已经散发了数百张。孙师傅说,2004年下半年他第一次看到传单时,差一点气晕过去。在狄寨村,许多村民提起这些传单,都连称干此事的人太过分了。

 

  发现恶性传单后,孙师傅立即向狄寨派出所报警,但当时散发传单的人没能找到。

 

  一晃事情过去了好几年,孙师傅和家人本以为传单造成的恶劣影响已渐渐平息,可今年810日上午,有村民告诉孙师傅,说同村的屈某最近又开始在村中继续散发毁谤传单。气愤难平的孙师傅和家人,只好守在屈某家门口等待他的出现。

 

  昨日上午930分,狄寨派出所民警在屈某家将其抓获。在审问过程中,屈某承认传单是自己散发的,但这样做的动机和目的他始终不答,用胡言乱语应对民警的问话。无奈之下,民警将其释放。

 

  该派出所田姓教导员说,屈某常年流浪在外,靠捡拾垃圾为生,精神上有些问题。面对这样一个精神病患者,虽然知道他的行为给孙师傅一家人带来了伤害,警方也只能暂时让其离开。

 

  对此,孙师傅和家人表示不能理解,认为屈某背后可能有人指使,他们一定会追究到底。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称,恶性传单侵犯了孙师傅的名誉权和人格权。从刑事上讲,加害者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需承担刑事责任。由于传单散布人是精神病患者,属无行为能力人,孙师傅应该考虑查出背后的指使人,充分取证,“如果查明不了,维权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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