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登记时,工作人员问了两次“罪名”,他都不知道如何回答。直到一周后,他才在看守所里得知自己“涉嫌诬告陷害”。
几天里,警方共拘留了7人,其中籍东平等6人为酒厂职工,1人是印刷店老板。
张老板因印刷《正义的呼唤》被关押了两天,3台电脑被没收,目前硬盘还没有归还。他不认为自己有过错:“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都是老百姓告状的,没有啥。”
武桥村人人自危。“当时都很紧张,没有人敢说话。”一个村民说。但在大多数村民眼里,籍东平等人是保住村办企业的“功臣”。有四五百个村民两次在致市委书记的信里签名,要求公安局放人。
7月26日,孟州市公安局形成了调查报告,认为闫进先、籍东平等6人“涉嫌诽谤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游街
在看守所的第二天,籍东平提出取保候审。家里人也急切想见到他,但未能如愿。他们没想到与家人见面的场合竟是游街现场。
2006年7月13日,天气炎热。分别关押在3处的5人(另一名有心脏病,没有参加)集中到孟州市看守所。他们被押上大卡车,绑上麻绳,脖上挂着纸板,写着“犯罪嫌疑人×××”。
“(游街的)还有其他人,杀人的,诈骗的……”闫进先说,“警车开道,有三四辆大卡车,开到市委对面的广场上。”在那里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孟州市政法委书记参会。
在当晚的电视新闻中,闫进先首先出现在镜头里:他被迫跪倒在地,随后反剪双手,捆上麻绳。
“或诬告陷害、无序上访、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严重影响了我市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实施。这次公开处理大会,是政法机关硬起手腕抓环境,优化环境促发展行动取得的优异战果。”播音员洪亮的宣告,夹杂着现场刺耳的喊叫声。
7天后,他们又被押去游街。这次是到各个乡镇,但没有去武桥村。“走了有25公里。”籍东平估摸。
许多亲戚去到了现场。50岁的郝小平看到女儿夹杂在人群中,哭得快晕过去,最后亲戚把她搀走了。忆起这些片断,闫进先泣不成声:“我恨不得咬他们两口!”
至去年12月取保候审前,籍东平等人见到家属的另一个机会,便是两上法庭。
庭审
2006年11月,孟州市法院第一次开庭。6人穿着不同颜色的号服,站在被告席上。受害人和证人没有出庭。
籍东平拿着二十多张手写的辩护意见词,却一直没有机会说话。“如果不让我作最后的陈述,我就碰死在这里!”籍东平怒了。
有3名河南省人大代表旁听。事后形成的意见书认为被告辩护和陈述权利受到侵害,“我关注的是程序,要让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一名人大代表事后说。
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这属于自诉案件,“只有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利益才能公诉。公诉方认定是违反社会秩序,但并没有违反国家利益。”
籍东平等人并不认为他们的行为有违社会秩序。南方周末记者在孟州市政法委、宣传部采访时,一些官员也称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影响不大。但政法委官员李建中提醒南方周末记者,市委主要领导曾为此讲过两个字:“环境”。
本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孟州提出把发展环境作为“第一资源”,用硬手腕打造软环境,获得了“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和“外商眼中的河南最佳投资城市”两块牌子,引进了一批投资上亿元的工业项目和城建项目投资商,获得了六十多项市级以上荣誉。
这是否孟州市领导强调的“环境”,李建中不愿意深入说明。
庭上,律师辩称:“没有证据证明事实是捏造的。而且必须情节严重,否则不能构成诽谤罪。”
人大代表也认为:“被告人编写《正义的呼唤》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孟州市委、政府及有关领导,对闫国先经济问题及早作出结论并依法处理,不存在诽谤的故意。”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检察院请求延期审理,理由是“需要补充侦查”。随后公安局重新对《正义的呼唤》一处内容:赵小平和闫国先之间关于“大哥大”的对话进行侦查,认定是捏造的事实。
一个多月后第二次开庭,双方就上述问题争论不休。一名政法系统的官员私下觉得孟州市公安局侦查程序不当,他认为市公安局应当把“大哥大”问题转交给有管辖权的单位落实后才能审判。
定罪
第二次庭审结束后,籍东平等6人终能取保候审。
2007年5月,孟州市法院作出判决,认为6人“公然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并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且系共同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两个“严重”和一个“轻微”之间的矛盾,让籍东平等人哭笑不得。
作为罪犯,这5名党员都没有受到党内处分。“前段时间,市里头天天有人来找我们,说是作为生活困难上的补助,给我们弄点钱。”闫进先说。最后,竟是要籍东平先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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