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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晚稻价格调查报告:湖南农民卖0.93元 北京消费者买1.97元
http://www.nongmin.com.cn 农民互联网 (2008-5-6 16:35:03) 来源:农业部

  3月8日至19日,调研组从湖南和黑龙江分别到北京,对稻米产销方式及成本、价格变化和价值流向,进行了实地跟踪调查。目前,在稻米产销过程中,市场价格传导主要经过三个环节,即生产、加工和终端销售环节。这次重点对农民、加工企业和零售商三个环节的行为主体进行了调查分析。

  稻米产销链条上的成本收益分配

  目前,在稻米产销过程中,市场价格传导主要经过三个环节,即生产、加工和终端销售环节,这三个环节的行为主体分别为农民、加工企业和零售商。调查主要是为了了解各环节的价格变化和收益分配,因此我们重点对上述三类行为主体进行了调查分析。对于运输商和销地代理商的成本收益不做细致分析,仅对这两个环节发生的差价做出表述。

  (一)湖南金健米业大米销至北京

  根据调查,湖南金健米业的大米从常德销至北京过程中,从基地合同农户的稻谷销售价格(折算成大米1.755元/斤)到北京超市的大米销售价格(3.715元/斤,折稻谷1.97元/斤)之间相差1.96元/斤。

  运输商所发生的运输费用是指从常德到北京的铁路运输费用,具体的成本数据难以获得,无法计算其利润。北京代理商的到站价与给超市价格之间的差价,具体包括北京市内短途运输费用、超市进场费和其他经营费用,由于这一环节的成本调查涉及商业内情,详细数据无法取得,只能得到其间价差为0.583元/斤左右,同样无法计算其利润。

 

  根据对近两年来湖南大米的产销收益调查,从湖南到北京的销售过程中,农户的稻谷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和纯利润都有所上升;加工企业的稻谷收购费用和大米销售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经营成本的变化不大,导致税后利润略有下降;北京零售商的进货价格、销售价格和税后利润均有所上升。
  在整个稻米供应链条上,农户所占的利润份额最大,超市所占比例最低。从两年来比例的变动情况看,加工企业的利润份额有所下降,零售商的利润份额有上升,农户的利润份额变动不大。
  (二)黑龙江北大荒米业大米销至北京
  根据调查,黑龙江北大荒米业的大米从哈尔滨销至北京过程中,从农户的稻谷销售价格(折算成大米1.169元/斤)到北京超市的大米销售价格(2.502元/斤,折稻谷1.63元/斤)之间相差1.333元/斤。
  农户稻谷销售价格与北大荒米业的收购价格不完全一致,是因为所调查农户并非北大荒米业的合同农户,因此在购销价格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根据对近两年来黑龙江大米的产销收益调查,从黑龙江到北京的销售过程中,农户的稻谷生产成本上升,销售价格下降,致使纯利润由正变负;加工企业的大米销售价格有所下降,经营成本有所上升,但稻谷收购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因此加工企业的税后利润基本没有太大变化;与加工企业情况相似,北京零售商的进货价格下降的幅度较大,虽然经营费用略有上升,销售价格略有下降,但税后利润仍有一定幅度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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