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配不般配那是别人的看法,幸福不幸福只有自己最清楚。
婚姻是一种有缺陷的生活,这话对于我和何丽来说,尤其如此——婚前,我们的“缺陷”就过于明显,一个骨瘦如柴,一个体态丰润(注:此用语已通过何丽审核),给人强烈的“不般配”的错觉,当然也遭到了何丽娘家人的激烈反对。丈母娘直言不讳地说:“你瘦弱的肩膀,怎么扛得起生活的重担?”但我拍着梆梆作响的胸脯发誓保证让何丽得到幸福,并以“胖瘦互补,婚姻必然幸福”的论点,再结合阴阳八卦等多种学说,才让丈母娘勉强放心。
在步入围城之际,我和何丽相互勉励:一定要经营好我们的婚姻生活,免得授人以口实。谁知在新婚大喜之日,我们的“缺陷”就暴露出来了。
(一)
新婚那天,载着新娘的车一路开到新房楼下,亲朋好友已经准备就绪。看着一张张热情的笑脸,我的情绪空前高涨起来,在好友的教唆下,我一下子昏了头,竟然自作主张地准备把何丽从车旁抱过红地毯!
但一接手,我的脑袋就清醒过来,以我的柔弱之躯,如何能够承受这生命之重!何丽似乎也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关于我在婚礼上是否抱新娘子走过红地毯这个仪式,我们私下里已经演练了108次,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但如今我已经骑虎难下,在一阵加油鼓劲的呐喊声中,我居然跌跌撞撞地把何丽抱到了楼房门前!
这次胜利极大地鼓舞了人心,我决定一鼓作气,把新娘子背上七楼房间里去。而何丽被我的成功所感染,欣喜地趴上了我的背。但是才到二楼,我就已经气喘吁吁,脸色发紫,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了!何丽就像压在我身上的三座大山,而七楼是一个多么遥远的距离,而且,还是垂直距离!眼看我就要不支倒地,何丽一个鹞子翻身下来,抓起我背在背上,蹭蹭蹭一路小跑,在众亲朋的惊呼声中,转眼已经到了七楼!
(二)
何丽在婚礼上的“表现”让我颜面尽失,使我大光其火,但何丽却感觉良好,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还对自己在婚礼上的“机智”大肆炫耀。我提醒过她几次,可她总以此为荣。终于在某朋友聚会上,当好友再次要求何丽描述一下当时婚礼的场景时,我唬着脸开腔了:“有什么好说的,还不就那么回事儿!”何丽本来就要开始“表演”了,被我这么一打岔,只得讪讪地坐在一边猛吃,那种吃法,就是国库管理员见了都会产生“坐吃山空”的感觉。我几次伸腿踢她坐的椅子,她仍然无动于衷。回家以后,我们爆发了婚后的第一次大战:
“你这样损我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觉得我背不动你好笑吗?我为什么背不动你?那是因为你没有按照婚前约定把体重控制在我的负重范围之内!我天生就瘦,你是看好了才上的贼船,怎么了,现在就开始觉得不顺眼了吗?”
何丽一听就开始激动了:“我损你?我天生就是乐天派,不像你小肚鸡肠!说了半天原来你还是嫌弃我胖了呀,我也不是胖了一天两天了,你也是看准了才下的重手,现在要反悔啊?门都没有!”
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何丽大怒,提着扫把就冲过来了!我寻思力量太过悬殊,要真动起手来,恐怕凶多吉少。我抛下一句“好男不和女斗”,飞一般地就跑了出去。
这次吵架让我们元气大伤,修养了很长一段时间。为了平衡我们的差异,经过多次讨论,在“家庭守则”里又增加了若干条“试行措施”,外出二人分开走就是其中一条。
(三)
为了减少外人对我们二人形体的过分关注,我们决定:二人同时外出时,不到紧急情况(如歹徒抢劫)不得携手同行,并至少保持两米开外的距离。
试行几次,发现可操作性还是蛮大的。陌生人不再对我们指指点点,倘若遇见熟人,只要我俩其中有一人答话,另一个自然迅速靠上,也不会被人看出刻意拉开了距离。但“久走夜路终究撞到鬼”,终于有一天我们这个“行动”还是出了岔子。那天我们从小区出来,随即分开,我退后两步,紧随其后,向超市进发。一路相安无事,快到超市的时候,何丽才想起身上没有多少现金,遂到一取款机提款。我站在一旁,发现何丽的手拿提包不便操作,便上前帮她拿上,转身想退到一旁。谁知我的手被一大爷牢牢抓住,他厉声说:“想跑?走,跟我到派出所去!”
周围群众一下子围了过来。我面红耳赤,急忙申辩:“大爷,我不是小偷……”“小子,从小区出来我就注意你了,一直鬼鬼祟祟地跟在这位女士身后,刚才我亲眼看见你从后面上前夺了包就转身想溜,还说不是小偷?!”我更加着急了,连声解释:“我真不是小偷,我是她的丈夫……”话音未落,周围已经是一片哄笑。旁边有位汉子协助老大爷抓住我,严肃地说:“偷了东西还占便宜,你看看自己的样子,瘦得跟猴似的,配给这位女士做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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